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入電網系統維護獲補貼
來源:http://www.calen-dario.com/news/40.html 發布時間:2012-04-13 點擊:2112
繼《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之后,國家在補助可再生能源發展方面又出新招: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入電網系統而產生的工程投資和運行維護費用,按上網電量可獲得適當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為: 50公里以內每千瓦時1分錢,50~100公里每千瓦時2分錢,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時3分錢。
在不久前發布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詳細規定上了解,除上述補貼標準之外,還詳述了電價附加補助對象的要求、審核步驟、補助標準以及資金撥付方式,風力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太陽能發電、地熱能發電和海洋能發電都被涵蓋其中。
《暫行辦法》還提出,國家投資或者補貼建設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的銷售電價,執行同一地區分類銷售電價,其合理的運行和管理費用超出銷售電價的部分,通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每年0.4萬元。
“可再生能源電價補助主要針對發電項目,所以對發電企業是個利好,政策明晰后,將規范新能源電力發展。”南方電網專家表示。
此前新能源電價附加標準明晰時,即有多家光伏企業稱有利于推動國內需求。此次更為詳細的補助辦法,對光伏行業也是利好。
不過相比光伏發電,國內風電裝機量更為龐大,暴露出的問題也更多。《暫行辦法》提出,對新能源電力接入電網系統而發生的工程投資和運行維護費用進行補貼,東方電汽風電事業部的張力剛稱,這會促進并網設備的采購,有利于風機廠商以后的市場發展。
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風機廠商管理人士稱,接入電網系統發生的工程投資和運行費用到底包括哪些具體類別還不夠清晰。記者了解到,按照規定,補助是按照項目申請發放的,項目申請表中不包含具體細類,只要求就項目投資、裝機容量、核準情況等上報。
南方電網一名專家稱:“這對生產企業和電力開發商是個利好,但短期內無法解決新能源發電并網難的問題。”
目前,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率不高,關鍵不在補貼,而是電源和電網規劃不協調。補貼都落在發電企業,造成早期風電發展太快。而同時,電網企業的輸送能力建設跟不上,缺乏統一規劃協調。不排除某些企業為了拿補貼,未經核準先上項目,或將項目分解施工,逃避監管,項目建成后才考慮上網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電網建設速度顯然跟不上。
同時,新能源電力的安全性也是電網考慮的一個問題。補助資金并沒有對傳統風機或光伏發電更新設備的費用作出明確安排,此前更新設備,保證新能源電力穩定的費用成為發電企業和設備廠商拉鋸的一個焦點。
解決并網難,一方面要加快建設電網,提升輸送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強電源規劃,并和電網建設相協調。
新能源電力并網不足,造成的“棄風”、“棄光”現象一直為各界關心,有業內人士甚至認為并網問題影響了新能源電力發展。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光伏裝機為300萬千瓦,并網裝機容量為214萬千瓦,粗略計算約有29%光伏系統未并網。全球風能理事會發布的裝機數據顯示,2011年底中國風電累計裝機容量達6200萬千瓦,并網4505萬千瓦。http://www.calen-dari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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